绍兴本地宝经济适用房专题为您带来绍兴经济适用房内容,包括绍兴经济适用房申请、绍兴经济适用房政策、绍兴经济适用房出售等相关信息,希望能对您的经济适用房办理提供便利和帮助。

我要办理 :经济适用房申请经济适用房政策经济适用房出售

申请条件

1、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在上年绍兴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

2、具有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1人取得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3年以上。

3、有法定供养关系4人及以上家庭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15㎡(含15㎡)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法定供养关系3人及以下(2—3人)家庭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8㎡(含48㎡)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4、无房家庭,或国有土地上已被拆迁的住房人均建筑面积15㎡以下、原选择货币补偿、现无私房且不承租公房的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无房单身者,符合前款(一)、(二)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5、凡已享受过房改购房、解困房、安居房优惠政策且相应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8㎡的家庭和已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再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政策。

6、申请家庭已享受实物分房,或通过市场方式购买商品房,或因赠与、离婚、继承、自建、租赁廉租房及其他公房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以及申请家庭现已转让的原有住房,其建筑面积均纳入申请者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核定范围。

7、申请家庭户口虽然单列,但其户口所属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与其有法定供养关系且另有住房的,该住房建筑面积均纳入申请者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核定范围。

8、符合上述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的残疾军人、三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生活补助的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凭有效证件和当地民政部门的证明,给予优先解决。

绍兴经济适用房申请的具体条件

绍兴购买经济适用房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

1、 申请表;

2、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

3、家庭成员收入及财产证明;

4、 房屋所有权证或直管公房租赁合同及其他能够证明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材料;

5、农转非的申请家庭还须提供由国土部门审核的申请人家庭成员农村批地建房情况;

6、符合政策中规定的残疾军人、三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生活补助的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须在申请时提供相关政策和对应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在申请时注明

7、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住房保障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住房保障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流程

1、街道(镇)申请受理,核定经济收入,对收入、住房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住房保障机构;

2、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对家庭住房状况进行复审后将材料反馈民政部门;

3、民政部门对家庭收入状况进行复审后将材料反馈住房保障管理机构;

4、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复核后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家庭会同街道(镇)在媒体上、居住地公示;

5、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上报领导小组批准,公开抽号、落实房源,做好保障家庭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工作。

绍兴经济适用房申请具体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

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绍兴延安路47号三楼

0575-88054511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西路248号城建大楼

0575-85143384

绍兴市各区县建设局电话地址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