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2日起全区各零售药店暂停向群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药品(包括网络销售),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群众一律引导至设有发热门诊(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
关于零售药店停止销售部分药品的通告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为全面加强零售药店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根据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零售药店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的通知》(浙药监通〔2021〕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全区各零售药店暂停向群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药品(包括网络销售),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群众一律引导至设有发热门诊(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全面落实测温、验码、佩戴口罩、场地消毒等防疫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绍兴市越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绍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发热】可获绍兴发热咳嗽药品购买及规定、发热门诊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