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绍兴上虞区内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房票补贴,在买房时可以用作购房款,申请对象范围见正文。
2024年绍兴上虞区高校毕业生房票补贴申请对象如下:
申请对象:
第一类对象:区内企业(含区内国有企业、引进的制造业央企,但房地产业以及金融、通信、电力、石化、烟草等国有企业除外)新引进人才。大学、研究院所新引进全日制本科以上人才,新引进全日制本科以上律师人才,择优招聘的“双一流”高层次党政储备人才,经绍兴市统一组织、面向国内外知名高校应届毕业生择优选聘的高学历优秀人才,新落户优质民办医院学校新引进的全职人才,卫生系统首次新引进到医疗卫生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除外)的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四大类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定向培养生除外),给予下列补贴:
2024年1月1日以后首次引进到区内企业(含区内国有企业、引进的制造业央企、区属国有企业,但房地产业、金融、通信、电力、石化、烟草等国有企业除外),大学、研究院所和律师事务所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人才,择优招聘的“双一流”高层次党政储备人才,经绍兴市统一组织、面向国内外知名高校应届毕业生择优选聘的高学历优秀人才,新落户优质民办医院学校新引进的全职人才,卫生系统首次新引进到医疗卫生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除外)的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四大类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定向培养生除外),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虞缴纳社会保险,不得与一次性住房补贴、房改房等优惠政策重复享受。从来虞工作时间算起,先买房后就业人才的房票补贴对象仅限毕业年度到虞工作且毕业年度首次购房的高校毕业生。
第二类对象:2024年1月1日以后教育系统首次新引进的大学毕业生(定向培养生除外,参公事业单位除外),卫生系统首次新引进到医疗卫生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除外)的其他医学毕业生(定向培养生,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四大类医学毕业生除外),定向招录的县乡机关选调生给予补贴。对已在虞工作的人才离职脱产攻读博士,毕业后全职回虞工作的享受与引进人才同等政策。
以上享受对象均为2024年1月1日后首次新引进,申请人须在来虞后5年内提出房票申请,逾期视作放弃。人才凭房票购买上虞区内商品住房,一套房子只能使用一张房票,房票补贴可用于购房首付(包括婚后共同购房);符合条件的夫妻双方,均可按对应标准享受房票补贴,以同一套房兑现房票时,双方应为房屋共有人,且同时办理兑现,房票补贴总额不高于所购住房房款。人才收到的房票凭证自人才申请房票之日起5年内购房有效,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2楼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窗口),0575-8221235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绍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上虞房票】可获绍兴上虞区房票补贴政策、申领对象条件/时间/材料、越快兑入口、咨询电话、申请表下载、具体申领流程、补贴标准、兑现使用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