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细则,在柯桥区行政区域内成交的商品房(含二手房)或者法拍房,且买卖合同网签时间或者成交确认书时间为今年6月14日起至12月31日,都可以申请财政补贴。
今年6月19日,柯桥区建设局、财政局、税务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区域内推行房地产交易税款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根据细则,在柯桥区行政区域内成交的商品房(含二手房)或者法拍房,且买卖合同网签时间或者成交确认书时间为今年6月14日起至12月31日,都可以申请财政补贴。其中,6月14日-9月30日期间购买商品住宅的,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50%给予补贴;在10月1日-12月31日期间购买商品住宅的,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30%给予补贴。
自政策出台以来,柯桥区多措并举、科学施策,切实合理做好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交易税款财政补贴工作。截至7月31日,全区累计受理财政补贴649户,涉及补贴金额680.82万元。
据悉,此次房地产交易税款财政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进行,且财政补贴申请受理截止日期至2025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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