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持续深化户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固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省公安厅将绍兴市作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首批试点城市之一。
1、哪些群众可申请?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沪苏浙皖户籍人口。
2、哪些受理范围?
对户籍登记在长三角区域(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的居民,可在绍兴市范围内任一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及公安派出所申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3、哪些材料需携带?
(一)年满16周岁:申请人本人交验《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二)未满16周岁:监护人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申请人亲属关系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4、哪些方式可领取?
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到受理点现场领取或通过邮递方式领取居民身份证。
(一)选择到受理点现场领取:自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本人携带领证回执到受理点,现场核验证件信息、比对指纹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委托亲属代为领取的,代领人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领证回执,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二)选择邮递方式领取证件:证件于15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邮寄至申请人指定地址。
5、哪些费用需缴纳?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为免费办理。选择证件邮递的,相关费用按照各地现有政策执行。浙江省公安厅自2020年1月起全面推行居民身份证统一快递服务,浙江省公安机关受理制发的证件提供免费快递。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绍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身份证】可获绍兴身份证办理指南,身份证补办,办理进度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