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上虞区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以高校毕业生在虞单位工作满一年(以社保缴纳时间为准,如遇社保中断,待中断后重新满一年)后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上虞区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流程:
受理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办理程序:
(1)申请。高校毕业生在虞单位工作满一年(以社保缴纳时间为准,如遇社保中断,待中断后重新满一年)后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初审后登录“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填写《上虞区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申请表》,其中第一类申请人填写附件1,第二类申请人填写附件 2,第三类申请人填写附件 3,符合条件人才可于每年的 3 月、6月、9 月、12 月提交申请。
(2)审核。人力社保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补助名单和金额,并报区委人才办备案。
(3)公示。审核确定的补助名单和金额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上公示 7 天。
(4)拨付。公示无异议的,人力社保局将安家补贴拨付至申请人市民卡账户。
申请材料:
①《上虞区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申请表》;
②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选调生除外)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企业纳税清单;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等人才类别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④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⑤通过银行发放的工资清单或个税缴纳证明一份。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绍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上虞安家】可获上虞区安家补贴申领指南、申领入口、申请条件/对象/材料要求、补贴标准、审核时间、发放到账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