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绍兴诸暨就业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买房房票补贴,具体补贴申请对象范围见正文,满足条件的可申请。
2024年绍兴诸暨高层次人才购房(房票)补贴政策如下:
补贴对象与标准:
在我市全职工作(行政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除外),原则上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劳动合同的,须作出在诸暨工作5年以上的书面承诺)。对列入《诸暨市人才分类目录》的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绍兴市级领军人才(D类)、绍兴市级高级人才(E类),分别给予5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的购房(房票)补贴。属本土培养的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且首次购房的,给予相应购房(房票)补贴。
引进人才以毕业后在诸暨市首次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间为准,自主申报入选人才以入选文件、证书等发文时间为准。人才需在符合补贴资格条件后,在我市购买名下的首套住房(包括新建普通住房、二手普通住房以及规划文本中明确产权性质为酒店式公寓的)。购房(房票)补贴申请需在符合资格之日起五年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夫妻双方同属购房补贴对象购买同一房产申请补贴的,均可按对应标准享受购房(房票)补贴。购房款不足补贴总额的,按实际房款补贴。
对列入《诸暨市人才分类目录》A-E类且符合购房补贴申领条件的人才,其人才类别层次提升后,未申领购房(房票)补贴的按新的人才类别申领;人才收到的房票凭证自申领之日起本年度购房有效,逾期需重新申领;人才类别层次提升前已兑现购房(房票)补贴的,可补足前后两类人才购房(房票)补贴差额部分,补贴总额不得高于所购住房房款,补贴经费直接拨付至人才个人账户。
已享受购房(房票)补贴的人才购房后(以购房合同时间为准)应在诸暨工作服务满五年,不足五年终止在诸工作或所购住房不足五年的,在转让或交易时需按比例退还购房(房票)补贴款。人才、人才所在单位及房地产公司如有欺骗、隐瞒、造假等行为及人才应退但未退房票补贴款或购房补贴款的,依法追究责任,并将相关信息上传“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2024年1月1日之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按原政策额度和本政策程序兑现。
受理部门:
市人社局
办理程序:
①购房补贴:
(1)申请。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登陆“越快兑”按照政策指南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2)审核。市人社局在购房补贴拔付前应函告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对申请人是否在诸首次购房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批准。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新建商品房网签记录;不动产管理部门负责核查名下房产记录。如有异议的,提交市委人才办会议进行联审。
(3)核查。市人社局在购房补贴拔付前应函告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是否在诸首次购房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批准。
(4)冻结。市人社局在购房补贴拨付前应将享受购房补贴人员名单及购房信息函告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对房产进行冻结。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及时认真配合做好人才购房补贴房产的核查、冻结及解除冻结工作,严格把关。
(5)拔付。审核无误后将资金拨付到个人。
(6)解冻。申请解除房产冻结的,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市人社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核查申请人购房后在诸暨实际工作时间(诸暨市养老保险参保查询记录或人才个税缴纳证明、工资发放凭证等其他材料综合评估),在诸工作不足五年或所购住宅不足五年转让或交易的,通知申请人按比例退还购房补贴款。市人社局审批后,函告房地产主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解除房产交易冻结。
②房票补贴:
(1)申请。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登陆“越快兑—高层次人才房票补贴申请(A—E类人才)”按照政策指南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2)审核。市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有异议的,提交联审会议进行联审。
(3)认定。市人社局对申请人进行分类界定、资格和补贴额度认定后,报建设部门备案(由建设部门录入到系统)。
(4)公示。人力社保部门在当地门户网站公示7天。
(5)房票核发。经公示无异议的,市人社局向申请人核发《诸暨市人才购房房票凭证》。
(6)房票使用。市人社局在房票补贴拨付前应将享受房票补贴人员名册(姓名、身份证号码、人才房票凭证编码、房票面值等)函告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以提前录入房产交易系统。申请人可持房票凭证在诸购买商品住房。
申请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将房票凭证交付房地产公司,作为等额的购房款(房票限本人使用,如属共同购房的,房产共有人须是申请人配偶,并向房地产公司提供结婚证)。
对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开发楼盘,使用《诸暨市人才购房房票凭证》购房网签后,即视作房票标的额度资金已经进入银行监管账户,可以办理备案手续。《诸暨市人才购房房票凭证》兑现时,兑现部门直接将房票标的额度资金划入所购房对应的开发楼盘银行监管账户。
(7)房票结算。房地产公司凭接收的人才房票凭证、与申请人签订的正式购房合同、合同备案证明和人才房票兑现联系函等材料向市人社局结算(登陆“越快兑—高层次人才房票补贴兑现(房企)”)。由市人社局会同建设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对购房情况进行核实。
(8)解冻。市人社局在房票补贴拨付前应将享受房票补贴人员名单及购房信息函告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产进行冻结。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及时认真配合做好人才房票补贴房产的核查、冻结及解除冻结工作。申请解除房产冻结的,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市人社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核查申请人购房后在诸暨实际工作时间(诸暨市养老保险参保查询记录或人才个税缴纳证明、工资发放凭证等其他材料综合评估),在诸工作不足五年或所购住宅不足五年转让或交易的,通知申请人按比例退还房票补贴款。市人社局审批后,函告房地产主管部门解除房产交易冻结。
申请购房补贴资料:
(1)《诸暨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2)引进人才身份证(护照);属夫妻双方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护照)及有效的结婚证书;
(3)引进人才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入选文件(证书)等相关证明人才类别的材料;
(4)创业人才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其他人才提供劳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
(5)社保缴费记录(人社部门从系统查验,除外籍人才和法定无法参保情形之外均应缴纳社保)、人才个税缴纳证明、工资发放单及相应银行发放流水,及其他全职在我市工作的有关材料,外籍人才需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6)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款付清)、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书、预告登记证书证明或不动产登记信息等证明);购买二手普通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款付清)、不动产权证书;
(7)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房票补贴资料:
①申请房票所需材料(人才本人提供):
(1)《诸暨市高层次人才房票补贴申请表》;
(2)引进人才身份证(护照);属夫妻双方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护照)及有效的结婚证书;
(3)引进人才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入选文件(证书)等相关证明人才类别的材料;
(4)创业人才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其他人才提供劳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
(5)社保缴费记录(由人社部门从系统查验,外籍人才和法定无法参保情形的人才可提供人才个税缴纳证明、工资发放单及相应银行发放流水,或其他全职在我市工作有关材料);
(6)外籍人才需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②房票结算所需材料(房地产公司提供):
(1)《诸暨市人才购房房票凭证》;
(2)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款付清)、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书、预告登记证书证明或不动产登记信息等证明);
(3)人才房票兑现联系函;
(4)如属两人及以上共同购房的,需提供结婚证。
申请解除房产冻结资料:
(1)《诸暨市解除享受人才购房(房票)补贴房产冻结申请表》;
(2)引进人才身份证(护照);
(3)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
(4)社保缴费记录(由人社部门从系统查验,外籍人才和法定无法参保情形的人才可提供人才个税缴纳证明、工资发放单及相应银行发放流水,或其他全职在我市工作有关材料);
(5)购房后在诸暨实际工作时间不足五年或者所购住宅不足五年转让或交易的,提供退回购房补贴银行交款凭证等证明;
(6)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受理时间:
即时受理。
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人才就业科,87211808、872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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