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绍兴医保参保人员同步参加大病保险,保险对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报销比例详见正文。
绍兴医保大病保险详情如下:
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经基本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及转外就医的自理比例费用报销70%,起付标准为2.5万元,特殊人员起付标准为1.25万元,报销80%;
大病药品起付线为8000元,报销70%;特殊人员起付线为4000元,报销80%。
备注:特殊人员指属于我市医疗救助对象的人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人员;自2022年1月1日起,特殊人员取消大病保险支付限额。
大病保险含义:
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大病保险待遇起止时间:
大病保险待遇起止时间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起止时间一致,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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