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绍兴的朋友们注意了,想要知道绍兴市人民医院告广大患者及家属书的具体内容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那么事不宜迟,快和绍兴本地宝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尊敬的各位病友及家属: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根据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减少院内交叉感染,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我们特为前来我院就诊、住院的患者及探视和陪护人员制作本须知,请您来院前阅读并知晓。谢谢!
绍兴市人民医院
一、自己或家人出现发热是否要去医院?
如果有症状,还是要到医院。
第一种情况,从湖北等重点区域回绍人员,如出现发热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电话,由120专车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
第二种情况,无上述流行病学史的市民如有发热等症状,请戴好口罩自行到就近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不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二、疫情期间去医院应该注意些什么?
1.医院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场所,容易引起交叉感染,建议广大市民如非紧急请不要前往各类医疗场所。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包括患者和陪同人员,下同)应实名制进院,请携带好身份证或医保卡以备查验。
2.所有进入医院人员请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届时可能会出现排队现象,请大家理解并予以主动如实配合。
3.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如果在14天内有离开绍兴的或与湖北等重点区域人员接触的,请主动告知医护人员,并接受医院统一管理。
4.对已住院患者,建议相对固定1名陪护人员,并尽量减少与无关人员接触,尽量不去公共场所。门诊患者如非必需,不建议陪护,如确需要陪护的,原则上不要超过1名,尽最大可能减少院内人员的数量,避免交叉感染。
5.所有进入医院人员请统一服从医院工作人员指挥,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尽可能减少在医院内不必要的走动。
6.为规范疫情防控期间诊疗秩序,减少人员聚集,防范院内感染,在我市疫情防控措施正式解除之前,医疗机构暂停了非必须的择期手术以及口腔、耳鼻喉科、眼科和胃肠镜、支气管镜等各类腔镜检查、健康体检等门诊服务,敬请广大市民予以理解和支持。
三、最近医院诊疗工作安排
自2020年1月29日起,医院所有专家门诊、专科门诊暂停,开设普内科、普外科及儿科,急诊加强。后续工作,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安排。
那么,慢性病患者如何配药?对于慢性病患者,提倡通过互联网医院慢病续方的方式配药,之后选择就近的药店取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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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可以探视住院患者吗?患者家属能陪护吗?
新冠肺炎通过飞沫和接触传播,人群普遍易感。为避免院内交叉感染、防止疫情扩散,对住院患者的探视、陪护作出以下规定,请您理解并给予大力支持:
1 关于探视病人: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着想,在疫情尚未消除之前,医院谢绝探视。您可以采用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对住院患者进行慰问。
2 关于陪护:由经管医师和护士长决定患者是否需要陪护,如需陪护,原则上仅限一人。
五、陪护人员需要注意什么?
1.必须身体健康,无流行病学史。
2.请佩戴口罩,未佩戴者将被谢绝进入医院区域。口罩必须遮住口与鼻,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挡、包裹,没有纸巾时注意用手肘部遮挡,不随地吐痰。使用过的纸巾、口罩扔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桶里。
3.陪护人员陪护期间,请注意手卫生,可使用流动水洗手或免洗手消毒液进行手消毒。
4.所有陪护人员需配合医院进行体温筛查,并主动汇报和回答是否有湖北等重点区域旅行、居住史,是否有确诊或疑似患者接触史。
5.病房间不窜门,不近距离扎堆聊天,尽量减少外出。
6.陪护人员陪护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胸闷、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应立即通知医护人员。
7.病房勤开窗、通风;不共用毛巾、餐具。
8.遵守病房各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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