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绍兴调动人员户口迁入需要什么流程?绍兴调动人员户口迁入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绍兴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许可依据: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申请条件:
1、 按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
2、 人户一致
申请材料:
1.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调动介绍信》与《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原件)
2.拟迁入地居住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公房租赁合同》,银行按揭或抵押的可以使用《房屋所有权证》的复印件加盖银行贷款合同章与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的原件等)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原件)
4.拟迁入地房屋产权所有者及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原件及复印件)
5.属迁入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同意落户证明、单位集体户口簿户主页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原件及复印件)
6.如《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中有随迁家属一栏,要调动人员与家属一同迁移,需提供迁移人家庭成员关系(结婚证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并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受理(初审)→现场核查(必要时)→核准→作出许可决定→窗口送达(办理)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
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越城公安窗口(惠利街20号),
越城分局东湖派出所(越东路南路口),
越城分局皋埠派出所(临江路65号),
越城分局鉴湖派出所(鉴湖镇坡塘村),
镜湖分局东浦所(环西路西直江1号),
镜湖分局灵芝所(二环北路399号),
袍江分局马山所(海南路99号),
袍江分局斗门所(汤公路24号)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内。
咨询电话:88604910
联 系 人:干国水(越城)
监督投诉电话:88608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