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什么是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所需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材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住院)是指:
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由个人帐户支付或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额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进入统筹基金支付的“门槛”。
起付标准确定:
1、起付标准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并按医疗机构的不同等级适当拉开差距。
(1)、市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起付线为1600元;
(2)、市六院、七院、妇保院、中医院、博爱医院起付线为1200元;
(3)、市五院、市红十字会医院、文理学院附属医院、绍兴三院、市安康医院、其他乡镇医院起付线为800元。
2、同一医保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第二次起付标准以入住医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
3、同一医保年度内第三次住院的,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计起付标准。
4、急诊留院观察后直接住院的,起付标准按一次计算。
5、住院期间发生转院的,起付标准按一次计算。
(1)、从低级别医院转往高级别医院时,应补交起付标准的差额。
(2)、从高级别医院转往低级别医院时,不返还起付标准的差额。
6、住院期间跨医保结算年度的,起付标准不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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